1. 技术要求
4.1 梯级式桥架具体要求如下:
4.1.1 桥架设计应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的要求。
4.1.2 板材厚度 电缆桥架允许最小板材厚度见表
宽度B | 允许最小板厚 |
B≤150 | 1.0 |
150<B≤300 | 1.2 |
300<B≤500 | 1.5 |
500<B≤800 | 2.0 |
800<B | 2.2 |
4.1.3 桥架的外形尺寸应严格符合计划要求。每节桥架长2000mm,除特殊要求的除外。
4.1.4 桥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保证外型美观。
4.1.5 卖方应按照本厂的技术要求配套供应直接片、压板、连接螺栓等。
4.1. 6 电缆桥架弯通、三通等应有足够的弯曲半径,以满足电缆敷设的最小半径,弯通由两个45°弯组成。桥架之间的连接板连接螺栓等受力附件,与桥架、托臂等本体结构强度相适应。
4.1.7 桥架螺栓等附件数量需满足现场使用。
4.2 立柱及托臂的具体要求
4.2.1 立柱、托臂的设计应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的要求。
4.2.2 立柱、托臂的外形尺寸应严格符合计划要求。
4.2.3 桥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保证外型美观。
4.2.4 卖方应按照本厂的技术要求配套供应压板、连接螺栓等。
4.3 电缆竖井的要求
4.3.1 竖井的板厚为2.5mm。
4.3.2 竖井设计应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要求。
4.3.3 竖井间连接螺栓配套供应。
4.3.4 竖井的外形尺寸根据设计院图纸要求尺寸。
4.3.5 竖井四面有1面留有开启门,便于电缆敷设、绑扎。
4.4 附件的要求
4.4.1 附件设计应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要求。
4.4.2 附件的外形尺寸应与桥架、立柱、托臂的尺寸相符合。
4.4.3 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保证外型美观。
4.4.4 桥架之间接地跨接线配套供应。
4.4.5 表面防腐层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5 通用要求
4.5.1 电缆竖井、梯架、槽架等材料采用冷轧板,其材质应符合《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700标准中Q235A钢并符合《普通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GB716及《普通碳素钢、低合金钢薄钢板技术条件》GB912标准的有关规定。
4.5.2 手工焊接用焊条应符合《碳钢焊条》GB5117标准,宜用E4300型~E4313型焊条。
4.5.3 普通螺栓材质应符合《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700标准中Q235A钢。
4.5.4 焊缝的抗拉、屈服等机械性能不应低于本体材料的机械性能,焊缝表面均匀,不得有漏焊、裂纹、夹渣、烧穿、弧坑等缺陷,并应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标准的三级要求。
4.5.5 热浸镀锌防腐处理的技术质量,应符合表2.3.16的规定。
热浸镀锌技术质量指标 表2.3.16
镀锌厚度(附着量)平均值 | 桥 架 构 件 | ≥65μm(460g/㎡) |
螺栓及杆件(直径≥10mm) | ≥54μm((460g/㎡) | |
锌层附着力 | 划线,划格法或锤击法试验,锌层应不剥离、不凸起 | |
锌层均匀性 | 硫酸铜试验4次不应露铁 | |
外 观 | 锌层表面应均匀、无毛刺、过烧、挂灰、伤痕、局部未镀锌(直径2mm以上)等缺陷,不得有影响安装的锌瘤。螺纹的镀层应光滑、螺栓连接件应能拧入 |
2. 质量保证
5.1 卖方应有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工作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5.2 设备生产制造之前,卖方应提交一份制造阶段将要进行检查试验的内容报告,使买方有所了解并对其进行见证。
5.3 对设备或材料有影响的一切制造、加工工序、试验和检查操作,都要接收卖方或买方检查员的监督。
5.4 对于设备在制造、加工和试验过程中不符合规程或标准的所有偏差,必须要有文件记录,并且卖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5.5 卖方应为买方提供双方直接参与制造和试验期间的注意事项,该事项至少在双方共同工作五天前提出。
5.6 卖方应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5.6.1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括主要外购件):表示全部设备和材料的供应是根据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认可的误差。
5.6.2 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5.6.3 设备和材料加工制造中误差的文件记录和认可记录
3. 计价、标志、包装、贮存
6.1 托盘、梯架的直线段宜按单位长度(m)计价,其它部件按件或重量计价。
6.2 每批产品主要部件应配有适当数量的标志。其内容可包含: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
6.3 产品外包装标志内容可包含:产品名称(必要时含有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年、月)、工程项目名称或代号、收货单位名称、毛重、净重。
6.4 标志应清晰且不易损坏。
6.5 产品包装应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机械损伤,并应根据运输方式及部件规格、形状,选用适当包装方式,如角钢或扁钢、木板、泡沫混凝土包装箱等。包装箱宜便于吊装搬运。
6.6 包装箱内应随带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6.7 桥架贮存场所宜干燥,有遮盖,应避免受到含有酸、盐、碱等腐蚀性物质的侵蚀。
6.8 桥架各部件宜分类堆放,层间要有适当软垫物隔开,避免重压。
4. 供货范围
7.1 卖方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给买方所需数量的设备及备品备件,并保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条文和买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7.2 供货商应提供50瓶自喷锌对因各种原因造成桥架锌层破坏处进行处理,并应提供满足立柱和托臂安装的膨胀螺栓。
7.3 详见报价单。
7.4 根据材料需用计划单分批供货。
5. 技术文件和图纸
8.1 技术协议签订后,供方在14天之内向需方提供4套完整的正式技术资料(另开箱资料随产品提供),电建二公司和业主可编辑电子版文件各两份(文本文件WORD2000,图形文件AutoCAD2004 FOR windows)。
8.2 提供的资料应满足设备运行和检修(含检修步骤及测量方法、技术工艺标准等)的需要,所有文本资料要求A4纸、激光打印。
8.3 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Ø 有关说明书、供货清单;
Ø 套装设备的供货清单及需要方自备的设备清单;
Ø 主要部件试验报告,材料检验报告;
Ø 装箱清单、合格证;
Ø 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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