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桥架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合同产品并享有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等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的合同产品及价格
1.2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55332.1元 。合同总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价格、成本和税费(£普票√专票)税率:√13%R11%□6%□3%):
(1)产品价格,包含主产品价格、配件和备件价格、辅助材料价格、运至交货地的保险和装卸、运输费用;
(2)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包含合同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全部技术文件费用;
(3)合同产品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费用,包含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必要的培训费用;
该合同总价为乙方将合同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后的最终含税价格。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2.1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交货日期:2022.4.25
交货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保利春湖国际生态城
收货人: 【甲方指定签收人】 电话:
2.2乙方逾期交货累计达 15个自然日,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决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发送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的效力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2.3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交货之前,乙方发现不能按时提供全部合同产品的,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及甲方退回的发票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已收货款退还甲方;乙方能够按时提供部分合同产品的,甲方有权选择接受该部分合同产品,但合同总价应随即以实际接收的合同产品数量进行调整和结算。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3.1
3.2
甲方采用电汇方式付款至以下账户(如乙方不另行通知,则甲方将始终按此执行):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 户:
税 号:
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如甲方不另行通知,则乙方将始终按此执行):
单位名称: 福建永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账 号: 35100 81700 18000 553953
税 号: 91350 10076 1782 1233
开票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16号立洲大厦12层
四、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4.1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乙方将产品送达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转移给甲方,甲方自收到合同产品后即应对产品的毁损、灭失等风险承担责任。
4.2在甲方付清除质保金以外的全部货款之后,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售或让渡合同产品的控制权予其他任何第三方。
4.3乙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合同产品,达到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的要求,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产品毁损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1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系统实施环境要求进行施工。
5.1.2付款方式;货款在2022.12.30号前付清。
5.1.3组织应用人员进行系统使用与验收工作。甲方在收到系统时验清规格数量,对整批系统的验收期为收货后五天内,若逾期提出异议,乙方可不予受理。
5.1.4如在甲方工程结束后出现原订购设备有剩余时,在收到产品三个月内可在没损坏原独立包装的情况下按原采购价进行退货。若所退产品为特殊订做的,乙方可不予受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5.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5.2.1乙方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时、按量向甲方供货。
5.2.2对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甲方的有关数据机密进行严格保密。
5.2.3甲方在购买上述产品后,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如果通过任何方式发现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5.2.4为甲方提供系统使用培训。
5.2.5负责系统升级。
5.2.6提供所有系统执行文件及系统产品配套包含的内容。
六、品质及保证
6.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规定的产品功能和性能。按国家相关标准(或样品供货),产品内应附有字迹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向甲方销售的系统产品功能与本产品相关的文字说明材料完全符合。
6.2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的承诺涵盖合同产品的零部件、配件以及所有相关的硬件、软件等。
6.3乙方承诺在质量保修期内向甲方免费提供售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惯例或合同产品的特性,乙方应提供免费保修服务的期限较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更长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惯例或合同产品的特性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6.4从订购乙方成套产品之日起,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需求与乙方预约技术支持服务,乙方应协助甲方从布线到设备安装、调试、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确保设备顺利投入正常使用,现场服务同时需要甲方的密切支持配合与共同处理。
七、保修期限及服务
7.1乙方承诺对全部合同产品提供 贰 年原厂商免费保修服务。硬件保修日期自甲方到货签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软件保修日期自甲方拆箱安装并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或合同约定日期)计算。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或指定第三方提供后续服务,在可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
7.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后4个工作时内予以响应,如需上门服务,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在二个工作日内起程赶往项目地实施处理。
7.3保修期内的产品出现故障时,甲方可将维修品送(寄)到乙方直属网点维修,乙方提供免费维修和更换属产品质量原因损坏的零部件服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故障排除与修复工作。
保修期外的产品,乙方提供免费检测服务,零部件更换只收取元件成本费,不额外收取费用。过保产品经乙方修复后,乙方承诺对送(报)修样品因同一故障导致的同一问题点给予60天免费保修期。
7.4自合同产品拆箱验收之日起90日内(含),产品出现不符合“产品说明书”以及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的性能故障时,甲方可选择更换或维修。若选择更换,请将故障机与原始购机凭证一同带到就近乙方直属服务网点,经乙方检测确认为产品自身故障时,将给予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新产品;若此款产品已停产,乙方将保证给予更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类新产品。
7.5自合同产品拆箱验收之日起7日内(含),产品出现不符合“产品说明书”以及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的性能故障时,甲方可选择退货、更换或维修。若选择退货,请将故障机与原始购机凭证一同带到就近乙方直属服务网点,经乙方检测确认为产品自身故障时,将免费为您办理退货。并按照购机凭证上价格一次性退还货款。
八、违约责任
8.1在不影响甲方解约权的前提下,乙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的,则每迟延一个自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金额0.5%的违约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8.2在不影响乙方解约权的前提下,甲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付款,则每迟延一个自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金额0.5%的违约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8.3如果乙方逾期交货的期限超过15个自然日,除乙方仍须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受20%总额限制。
8.4 如果甲方逾期15日以上仍未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暂停合同产品相关软件的使用许可维护及升级服务,直至甲方付清合同价款。
8.5因合同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追索赔偿给第三方的赔偿金外,还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金、对第三方的违约金、因行政、民事、刑事诉讼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合理损失。
8.6除上述约定外,甲乙双方均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九、保密条款
9.1 双方保证并承认,双方均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非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正式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
9.2 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信息:
9.2.1 非因接收方过失而在现在或将来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
9.2.2 第三方在不受限制和未违反任何保密关系的情况下透露或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
9.2.3 接收方在未接触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自研究获得的资料;
9.2.4 透露时接收方已知的信息;
9.2.5 按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透露的信息,但须就该法律或命令向透露方发出合理通知并向透露方提供机会,依法阻止或限制透露上述信息。
9.3本条所约定的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
十、不可抗力
10.1因台风、地震、火灾、水灾、突发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故等不可预见并且双方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
10.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个自然日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变更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诉讼费用及胜诉方的合理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仍应共同执行本合同中除争议事项以外的其他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本合同自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另行协商约定。
12.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一《合同清单明细》。甲方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的系统产品和数量,按双方签订的价格最终进行结算。未能在《合同清单明细》中列明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附件一《合同清单明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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